明新科技大學永續產業經營管理學程實施細則
100年3月16日教務會議訂定
101年3月21日教務會議修正
108年3月27日教務會議修正
第一條 依據「明新科技大學專業學分學程實施辦法」之規定,訂定明新科技大學永續產業經營管理學程實施細則(以下簡稱本細則)。
第二條 本細則為落實國家經濟發展策略與培育從業人員之素質,建立永續產業經營管理資源分享中心,開設永續產業經營管理學程,供本校學生在校期間修習。
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對象為明新科技大學日間部之各系學生。
第四條 課程規劃詳如下:
一、必修課程
企業倫理(2/2)/專業倫理(1/1)/工程倫理(1/1) (三擇一)、永續產業概論(3/3)、專題製作(2/2)/實務專題(2/2)/校外實習(3/3) (三擇一)
二、選修課程
綠色產業分析(3/3)、綠色產品創新設計概論(3/3)、綠色消費者行為(3/3)、工業安全概論(3/3)、國際環境規範(3/3)、產業個案研討(3/3)、綠色行銷(3/3)、溫室氣體管理(3/3)、綠色旅館(2/2)、綠色供應鏈管理(3/3)、綠色科技與工程概論(3/3)、永續發展證照輔導(3/3)、創新管理(2/2)、綠色產品設計與管理(3/3)、連鎖飯店經營管理(2/2)、環境財務會計(3/3)
第五條 本學程課程必修課程至少6學分、選修課程至少13學分,至少修習20學分以上,至少跨系一門課,經學校成績考核及格,得申請本學程證書。
第六條 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本校專業學分學程辦法辦理。
第七條 本細則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發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